概述
2018年9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96—2018,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根据标准可知:
(1)数字化交付的实质
数字化交付指的是以工厂对象为核心,对工程项目建设阶段产生的静态信息进行数字化创建直至移交的工作过程。
工厂对象是指工厂内的设备、管道、仪表、阀门、电气、建筑物等具有独立的、标准化编码的工程实体。
工程项目建设阶段产生的静态信息包括设计信息、采购信息和施工信息。
数字化交付是一个过程,过程的起点是设计,终点是项目竣工交付。
数字化交付是服务和软件的综合体。
(2)数字化交付涉及项目所在阶段
数字化设计涉及从工厂设计、施工直到工程项目建设竣工交付阶段。
(3)数字化交付目的
为工厂运维服务。
(4)交付基础
包括工厂分解结果、类库、工厂对象编号规定、文档命名和编号规定、交付物规定、质量审核规定等内容。
由业主提供。
(5)交付内容与形式
交付的内容包括数据、文档和三维模型。以工厂对象为核心,需要建模工厂对象与数据、工厂对象与文档、工厂对象与三维模型等不同信息之间的关联关系。
交付的形式:交付平台和信息模型两种;宜采用交付平台移交形式。
(6)交付过程
交付过程